本报讯 (记者裴晓兰) 曾因诈骗罪在监狱服刑的男子甄某出狱后在一家房产公司当副经理。他以能买回迁房为名,骗取曾经监管他的狱警26万余元。近日,宣武法院以欺骗罪判处甄某有期徒刑11年,并处分金1万元。
50岁的甄某是河北省保定市人,小学文明勞力士2012新款手錶。1988年3月,他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,1991年11月被开释。出狱后,甄某当上了北京市亿隆金园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副经理。
2004年,甄某回河北老家时,碰到了曾经负责监管他的狱警万先生。在聊天进程中,甄某得悉万先生的儿子在北京上班,正盘算买屋子。甄某于是告诉万先生,他能够帮忙买到地位比拟好、价钱比较廉价的回迁房。
斟酌到甄某在房地产公司上班,万先生就信任了他gucci官方網。2004年7月至2005年10月间,万先生跟儿子屡次在宣武区南纬路等地,将共计26.9万余元购房款交给了甄某LV2012女王新款目錄,并商定购置宣武区一处回迁房。
尔后,万先生常常和儿子去小区查看。未几,他们发明有人入住了,便找甄某讯问,甄某给了他们一个房产证。万先生去房管所征询时,工作职员告知他房产证是捏造的。察觉被骗后,万先生报案。去年6月13日,甄某被抓。甄某供述,他基本没才能买回迁房。拿到房款后,他花5.8万元为本人在保定市买了一处平房。
法院以为,甄某的行动已形成诈骗罪,鉴于他认罪立场较好,有悔罪表现,局部赃款已收缴发回,对他酌予从轻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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